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发展能力建设和直接登记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统筹全县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
三、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担全县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限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审批工作,承担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定龙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发放工作。
十、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有关划转后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继续保留灾后救助职责,将其他救灾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划转后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救灾捐赠等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因自然灾害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指导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庇护场所建设,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灾情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县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二、将老龄工作部分职责划转到县卫生健康局,划转后有关职责分工:
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领导信息
茹展平 龙门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74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何永良 龙门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杜国和 龙门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谢小舟 龙门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80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谭水添 龙门县民政局党组成员、龙门县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男,1973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张卫江 四级主任科员、列席局党组会,男,汉族,1970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范桂林 四级主任科员、列席局党组会,男,汉族,1977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张 力 二级主任科员、列席局党组会,男,汉族,1967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咨询电话:0752-7980369;0752-7980651
办公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4楼(县人民法院旁)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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