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单位全称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单位性质、级别、内设机构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龙门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正科级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八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规划综合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电力能源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粮食股。
(三)单位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组织拟订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规划和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协调推进全县区域合作与对口帮扶工作。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县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我县对口支援及跨县区域合作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商品的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和储备物资的总量计划及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统筹推进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体制改革、产业政策。拟订能源、石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综合分析发展态势,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推广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组织协调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建立重点项目信息库。负责石油、清洁能源、电力、煤炭、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能源、石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配合做好石油储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负责全社会(含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节能执法、监察。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能耗和强度控制工作,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导监督能源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及违法行为查处,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统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能源合作,协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推进能源石化产业和技术国际交流。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领导信息
张鸿升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中共党员。
罗玉燕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女,1977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中共党员。
黄国平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男,1977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中共党员。
咨询电话:0752-7980369;0752-7980651
办公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4楼(县人民法院旁)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752-7980369
办公地址:龙门县城体育西路城投大厦(即县法院隔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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