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强化机关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贯彻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5、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6、依法治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信访维稳工作,建设文明小区,驱邪镇恶,打击罪犯,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
7、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8、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9、组织进行资源、技术、人才开发,汇聚和传播经济消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10、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11、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同企业、事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
12、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刘伟荣:镇委书记。主持镇委全面工作。
陈建强:镇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邹锦杨: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教育工作。分管镇文教办,联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
李智敬:镇委副书记、镇委政法委书记。协助镇委书记主持镇委政法日常工作。负责政法、公安、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司法、应急管理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村镇建设、城乡规划、房管、城监、城镇污水处理、养殖场整治等工作。分管镇综治办、信访办、禁毒办、扫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村建所、规划办、房管所、整治办、湖镇污水处理厂、响水益民污水处理厂,联系湖镇派出所、响水派出所、响水交警中队、镇司法所。
苏超强:镇委副书记。协助镇委书记主持党群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群、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会、乡村振兴、环卫等工作。协调县政协、工商联、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联工作。分管镇总工会、乡村振兴办、环卫站、爱卫办、为民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聂 毅:镇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主持镇政府日常工作,协管审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国有资产、物价、经济发展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分管镇安监所、专职消防队、财管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湖镇税务分局、农业银行湖镇支行、农商银行湖镇支行。
韩耿聪:镇委委员、 镇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等工作。分管镇纪检室。
黄碧萍:镇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镇委副书记抓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会等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志愿服务、老年老龄、青年、妇女、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工作,分管镇文化服务中心、创文办、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妇联、镇团委,协管镇总工会,联系镇广播电视站、新闻媒体、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和民间文体组织。
饶卫斌:镇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镇机关党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编制、干部、人事、住房公积金、职工社保等工作。协助镇委副书记抓党群日常工作。分管镇组织办、镇委党校、党员夜校、主题教育办、党群服务中心。
李水旺:镇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负责武装、民兵、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协警、人防、双拥和复退军人服务。协助镇委副书记抓政法、公安、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司法、应急管理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村镇建设、城乡规划、房管、城监等工作。分管镇武装部、协警办、民兵应急分队、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协管镇综治办、信访办、禁毒办、扫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村建所、规划办、房管所。
李颂其:镇人大副主席(镇人大办主任)。协助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商务、招商引资、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科协、经济发展、质量监督等工作。分管镇人大办、经济办、引进办、统计站、人社所,联系工商企业。
田丽粉:副镇长。负责农业、旅游、畜牧、粮食、移民、农技推广、农机等工作。分管农办、农技站、移民办、农机站、畜牧站。联系县农科示范场、镇食品站、粮所。
黄国良:副镇长。负责民政、残联、慈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卫生、计生服务及全民健康、外事、侨务等工作。分管镇社会事务办、社保所、计生办、敬老院。联系湖镇卫生院、响水卫生院、农村医疗站、民间组织。
黄武利:副镇长。负责林业、国土、电力、交通及运输工作。分管镇林业一站、林业二站、交通运输所。联系湖镇自然资源所、供电所、养路中心。
高毅敏:副镇长。负责机关、改革、督查、调研、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后勤、行政服务、供水等工作。分管镇党政办、湖镇公共服务中心、响水便民服务中心、湖镇第一自来水厂、湖镇供水有限公司、响水利民供水有限公司。
陈永良:副镇长。负责水利、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镇水利所、环保办,联系县显岗水库管理局。
尹倩靓:副镇长。负责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供销、邮政、通讯、食品安全、打假、打私、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经管站、食安办、湖镇中心市场、响水市场。联系镇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阮勇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治镇、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协调信访、禁毒、扫黑、司法等方面工作。
黄畅森:四级调研员。按照镇党委工作安排负责相关重点项目及其他中心工作。
谢水华:一级主任科员。按照镇党委工作安排负责相关重点项目及其他中心工作。
温永腾:一级主任科员。按照镇党委工作安排负责相关重点项目及其他中心工作。
欧振辉: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教育工作。
蒙海潮: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抓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业务。
王小平:三级主任科员。协管养殖场整治工作。
胡辉南:四级主任科员。按照镇党委工作安排负责相关重点项目及其他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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