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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 号)和《中共博罗县委、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博委发〔2019〕1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落实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健康相关产品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起草县职业卫生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指导各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博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5、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禁毒、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网络问政、规划纲要、接待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626445
(二)规划财务与信息化股。负责健康博罗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大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和应用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自有资金、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投资等进行审计监督,指导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卫生事业经费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指导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联系电话:6630539
(三)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负责卫生法律法规普法和宣传。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630069
(四)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股、体制改革股)。负责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涉及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证件发放工作。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医疗相关的人、事、物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负责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制度。监管医疗卫生机构药事工作。提出药价政策和基药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基层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基层和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及妇幼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医师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6630948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免疫规划。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传染病疫情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有关卫生健康的宣传、教育、促进活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爱国卫生运动措施,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创建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737369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办)。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699377
(七)中医药发展股。拟订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的建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防治重大疾病的建设规范和标准。组织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组织开展中医药教育和中医“治未病”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中医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联系电话:6629952
(八)人事股(党委办公室)。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工青妇群团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党务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622516
(九)保健局(县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管理工作。负责县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设保健局局长1名(选配副科级干部担任)。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副股级领导职数7名。
第六条 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徐 辉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崔爱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医政、药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妇幼健康、行政审批、卫生站、平安医院创建、医学会、120急救等工作。分管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股、体制改革股)。联系县人民医院、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博罗港立医院及县第二人民医院(杨村镇中心卫生院)。
伍益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执法监督、政策法规、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普法、依法治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县卫生监督所、惠博医院、园洲镇卫生院、园洲镇九潭卫生院、福田镇卫生院、罗阳街道义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梁赞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规划发展、信息建设、中医、生命健康产业、重点项目、资产管理、协调药品招标和医保等工作。分管规划财务与信息化股、中医药发展股、卫生系统财务结算中心。联系县中医医院、博惠中医院及长宁镇中心卫生院、横河镇卫生院、柏塘镇平安卫生院。
易道权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务、意识形态、人事、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青妇群团、信访、禁毒等工作。分管人事股(党委办公室)。联系县上坪医院及罗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庄镇卫生院、石坝镇卫生院、泰美镇卫生院。
龚广泰局党组成员、保健局局长:负责医疗保健(县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协调、慢病、爱卫、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卫办、应急办)、县健康教育所。联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慢病站、县第三人民医院(石湾镇卫生院)、石湾镇铁场卫生院、龙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华镇卫生院。
廖利明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安全生产、创文创卫、双拥、精准扶贫及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公室、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办。联系广东省第三荣军医院、博罗现代医院及柏塘镇卫生院、湖镇镇卫生院、湖镇镇响水卫生院、杨侨镇卫生院、麻陂镇卫生院、观音阁镇卫生院。
田文英一级主任科员:协管中医工作;
刘惠琪一级主任科员:协管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工作;
黄伟明一级主任科员:协管办公室工作;
张常伦二级调研员:协管人事股(党委办公室)工作;
陈永雄一级主任科员:协管爱国卫生工作;
曾容彬一级主任科员:协管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股、体制改革股);
利小玲二级主任科员:协管规划财务与信息化股工作;
许克斌二级主任科员:协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办)工作;
张 武 三级主任科员:协管纪检工作;
蔡永康四级主任科员:协管公共卫生工作。
咨询电话:0752-62993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155号博罗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E厅39~41号卫生健康局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52-6299019单位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E厅39~41号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公交或地铁:搭乘L1、L6、L1B路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2、罗阳街道办飞龙大道与商业西街交汇处。2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禁毒、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网络问政、规划纲要、接待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626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