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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博罗县委、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博委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监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广播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
队伍建设。加强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和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本系统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六)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推广和相关保护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七)负责对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活动以及从事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负责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
(八)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管理文物以及博物馆建设工作,参与重大文物维修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拟订青少年体育训练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进行监管。牵头负责组织县级体育赛事和活动,组织承办市级以上相关体育赛事、培训等活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科研工作。
(十)组织、指导和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推进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的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逐步扩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部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委托范围,加强对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关于职责分工。
1、关于动漫游戏管理工作职责的分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以及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县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管理。
2、关于县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国有文化资产的配置、处置、收益、收缴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负责县级国有文化资产清查、统计等工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本系统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新闻、保密、安全、综治、维稳、信访、督办、接待、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建立管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网站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统筹规划、组织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优秀文体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二)公共服务与产业发展股(广播电视股)。
指导、协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及设施建设。组织拟订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融媒体建设。配合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负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三)文艺与文化遗产保护股。组织拟订文化艺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组织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建立健全利用文化、旅游、体育场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工作机制。扶持监管行业协会、群众文艺团体和民办文化机构。承接艺术考级备案工作。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志愿服务工作。
指导、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管理、研究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非遗馆的设施和业务建设。指导古籍文献保护和管理。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参与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市场管理股)。组织拟定经营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服务规范与监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审批、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市场经营、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五)旅游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和修编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旅游相关规划;负责拟定旅游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申报市级以上旅游扶持项目、示范单位的审核和报送。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策划与实施;指导和组织旅游市场促销和假日旅游市场推介;促进与国内外旅游界之间的协作与交流;负责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负责辖区内旅行社的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辖区内3A级以下景区的A级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六)体育管理股。组织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健身气功活动。联系县体育总会。
组织拟订竞技体育(含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竞赛训练及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的指导、监管。指导和管理县业余体育学校业务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工作,指导体育网点学校训练、竞赛和建设工作。负责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参加、承办市级及以上竞技类体育培训、竞赛活动。组织举办县级体育竞赛、培训活动。指导国家三级裁判员培养建设工作。受理运动员等级的审核与认定。
(七)执法大队。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重大案件。协调督办相关举报投诉。
第五条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正职7名,副职1名。
第六条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陈雪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文化遗产保护和资源开发股、旅游信息中心。
邹梅清(党组副书记):负责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访、综治维稳和工青妇工作。分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县图书馆、县体育中心。
黄美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广播电视、“两建”及政策法规工作。分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县博物馆。
谢文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文化和艺术、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分管文化艺术和公共服务股、县文化馆。
郑浩(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体育训练、竞赛和群众体育工作。分管体育股、县业余体校。
欧阳文(四级调研员):负责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分管县体彩销售中心。协助谢文山同志工作。
林继伟(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县文化中心、扶贫、驻村工作,分管县文化中心。协助邹梅清同志工作。
张锦池(三级主任科员):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管理旅游方面工作。
钟伟光(三级主任科员,执法大队队长):负责局内务管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创文及综合执法、扫黑除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大队。
沈文芳(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文物普查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宣传、全域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协助陈雪花同志分管文化遗产保护和资源开发股、旅游信息中心。
夏秋林(四级主任科员):协助郑浩同志工作。
咨询电话:0752-62993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155号博罗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博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电话:6208199)组织拟订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新闻、保密、安全、综治、维稳、信访、督办、接待、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建立管理文体旅游局的网站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