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拟订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相关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农村统计和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 组织、监督本地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统筹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体制机制,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民生保障政策有效衔接,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发展短板,统筹做好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工作。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5﹒其他职能调整事项。整合归并原县农业和林业局(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农业农村、渔业渔政管理等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原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以及相关机构(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畜牧兽医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机械化管理行政职能等。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4﹒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监管合力。
领导信息
陈永忠:局党组书记、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彭兆洪: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协助县委农办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负责县委农办和县乡村振兴局日常工作。分管计划财务股,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雨清: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陈伟鹏: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局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伟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完成局党组交办其他工作。
李育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村发展规划股、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厕所革命、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乡村旅游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其他的工作。
王锦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运强:局党组成员,分管执法大队(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水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星松: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协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冬蕾: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分管县委农办秘书股、扶贫规划股、扶贫协作与老区建设股,联系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县农科所),负责东西部协作、比学赶超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惠良:总农艺师,分管博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联系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协调水果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永生:总畜牧兽医师,分管渔业发展与资源保护股、畜牧兽医股,联系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福生: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分管科技教育与信息化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茂良: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分管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省市县农业产业园建设、“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远清:三级主任科员,协助黄茂良同志分管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联系县供销社,负责大棚房整治、花卉和蔬菜种植管理、粮食生产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752-62993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155号博罗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博罗县社会行政服务中心B厅2排4号农业农村局窗口联系电话:0752-6299015单位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B厅2--6号综合受理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 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公交或地铁:坐L1B或L6路公交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