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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八)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相关工作。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及军人公墓建设管理。协助市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信息
曾振维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挂点联系秋长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魏萍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挂点联系三和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永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徐成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点联系镇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新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良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吴焕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拥军优抚和权益维护股(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光荣院,挂点联系淡水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沙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平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咨询电话:0752-3370218;0752-3370108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行政中心大院主楼四、五、六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752-3779218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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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2-3779818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19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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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337990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网络问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培训、纪检监察、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政复议和应诉,以及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