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职能信息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建设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区级教育经费,监督区属各镇(街)、各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区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统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负责教育评估;进行教育质量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六)监督各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和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督导教育强镇复评以及标准化学校创建、复评工作;督导评估区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七)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
(八)主管学校的普及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十)规划并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区直学校基层组织建设,配合纪检组开展学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管理直属学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