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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相关规划、计划,以及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负责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电子商务交易行为。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相关工作、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承担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行各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对各类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商标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拟订相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推进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药品、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深化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配合上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实施全过程监管。在优化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和食品药品投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实行一个平台统一受理。着力创新监管手段,注重依据标准监管,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到位。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风险点位排查,及时有效掌握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4.推进放心消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坚决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市场秩序持续良好。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有序推进放心示范单位建设,加快构建并不断巩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进优质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强县、质量强县、品牌强县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推行质量认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不断打响“品字标”品牌。整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要素资源,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模式发展,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领导信息
王有富、叶燕、周峰、张友林、白福川、周汪明、周俊、李群刚、黄洁、张继华
咨询电话:(0572)5123619
办公地址:湖州市安吉县灵芝西路1号行政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72-5129107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穆王东路安吉商会大厦F座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一12:00时,下午2:00一5:30时(如调整另行公告)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递铺分局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授权,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行使市场监管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责。 负责人:胡传海,联系电话:0572-5225922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文秘、督查、宣传、信息、目标考核、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后勤、机要、保密、舆情处置等。负责档案管理。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负责人:吴吉龙,联系电话:0572-522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