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公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三)组织、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案件和涉外、跨县区重大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全县公安技术侦察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内河水域治安工作;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防暴处突工作;组织、指导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保安服务活动。
(六)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县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指导监督道路交通秩序、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八)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来安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公安信息通信勤务、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以及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五)指导森林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领导信息
陈悦、董秀华、丰贤忠、刘利民、张志龙、何敏捷、周勇、潘建军、李军、胡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