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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大数据发展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发展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共数据资源、电子政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数据资源、智慧城市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县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治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牵头建立数据交易交换机制,负责全县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县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持续丰富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智慧应用。
(四)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牵头建立“大数据+决策”机制,协调推进全县政府数字化转型。
(五)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应用工作,监督国有数据资产经营平台,促进全县大数据和关联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城市大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推进全县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
(七)负责“湖州·德清”门户网站、浙政钉、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等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信息化工作。
(八)负责全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发展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有关协会、研究院、联盟机构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信息化规划、网络信息安全协调等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拟订全县工控领域信息化规划和安全保障工作。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信息化规划、网络信息安全协调。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牵头开展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推进全县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负责归集数据、电子政务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工作。
2.大数据产业职责分工。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引育大数据企业,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牵头拟订全县数字产业发展、“两化”融合等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机要、信访、宣传、财务、后勤、档案等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资产管理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数据资源科
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制定、归集、治理、共享、开放等工作,拟订数据资源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建立数据交易交换机制。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推进基础支撑平台数据底座、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应用推广科
统筹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承担支撑“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研究“大数据+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开展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承担智慧城市、大数据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产业发展科
指导、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等产业跨界发展,加大应用场景开发、开放力度,引导数字企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监督国有数据资产经营平台。
电子政务科
承担全县城市大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全县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承担“湖州·德清”门户网站、浙政钉、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等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省、市下达的电子政务项目。
领导信息
应聿央、赵方正、汤献国、 姚朔舟、章奇峰
德清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机要、信访、宣传、财务、后勤、档案等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资产管理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联系电话:0572-825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