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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山乡综合执法中队主要职责:
(1)推进县局文明养犬、污水零直排等中心工作,并组织实施,依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镇区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对镇区道路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便民摊点等行为的管理;
(3)负责对镇区内的户外广告、门头店招、标志标牌、落地灯箱、乱张贴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空间资源的管理;
(4)负责对镇区建筑工地遮挡围栏、大门或出入口设置、建筑渣土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文明施工的管理;
(5)负责对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6)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自我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7)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辖区内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