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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肇庆市高要区机构改革方案》,结合高要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对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调整情况如下。
(一)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职责,以及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原区商务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将区粮食局更名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仍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挂牌。不再保留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二)肇庆市高要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三)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给区农业农村局。
(四)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给区审计局。
(五)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划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给市医疗保障局高要分局。
(七)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给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八)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给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九)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职责划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综合交通建设管理职责划给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将原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的旅游工作职责划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领导信息
吴翰栋(党组书记、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党组、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
李伟章(党组副书记、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分管湾区办秘书股、经济发展股、重点项目股、能源股、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创文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廖桂芬(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分管机关党委。负责财务、计生工作;负责卫生、征兵、社会捐资、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察等工作;负责扶贫、乡村振兴及挂钩联系镇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联、关工委、侨务等工作;负责粤高公司企业改制后相关工作。
黎晓光(党组成员、副局长):抽调到高要区产业项目落地工作专班驻深圳招商工作组,暂不安排其他分工。
冼浩权(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政策法规股、信用建设股。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指导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工作;负责法治创建、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李伟章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李燕宁(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行政审批股、价格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负责稳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负责价格管理、价格认证中心工作。
邓健强(四级调研员):负责计划系统和局工会工作,协助廖桂芬同志分管机关党委工作。
梁浩明(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系统和局关工委工作,协助廖桂芬同志分管计生、卫生、征兵工作。
黄志松(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冼浩权同志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经济动员办工作。
罗树聪(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李伟章同志分管创文工作,协助廖桂芬同志分管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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