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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于2006年2月底从原新干县建设局、环保局分开设立,更名为新干县规划建设局。2011年,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根据《新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县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干府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1年3月正式更名为新干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1月22日,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干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我局正式更名为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前,我局机关内设9个股室: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城乡规划办、建筑管理股、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察室、城市建设股、工程造价股、计划财务审计室。
现有下属企、事业单位11个:即自来水公司、建筑设计院、乡村规划局、城建档案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工程质量检测站、工程招投标代理中心、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江西淦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内设股室情况
1、办公室:现有人员6人,均为内部借用。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效能、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责任;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事务管理、信息宣传和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审计、计划生育、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和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2、城乡规划办:现有人员15人,均为内部借用。包括四个股室,其职责分工如下:
(1)规划管理室:负责按规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违法建设项目的处理、处罚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的现场踏勘,提出初步意见,并上报审批;负责与“窗口”的衔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办证资料的受理、归档、移交工作;协助建设工程的施工放线和验线工作;协助调查相关建设纠纷;协助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规划管理资料的收集、管理、移交工作;负责本业务的工作资料上报下发工作;按规定完成宣传报导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技术审查室:负责县城总规、控规、修规、城市设计等规划的编制管理和上报“两个规划委员会”评审、审定项目的审批工作;协助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的现场踏勘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规划设计方案评析会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业务情况介绍,拟定会议纪要;负责与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方案的衔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检查、信访、提案、转办件等的材料拟定和回复工作;负责规划设计项目的审查工作;负责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筑设计方案通知书;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核查建筑形态、风格等,并核实经济技术指标,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工作;协助建设工程施工放线和验线工作;协助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工作;协助调查相关建房纠纷;协助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按规定完成宣传报导工作;负责本业务的工作资料上报下发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规划督察室: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配套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依照《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规划批后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及时做好对违法建设的调查、立案、处理和处罚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批后及施工现场公示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举报的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案件;负责协调处理规划建设中的纠纷;负责处理有关规划建设中的法律诉讼事务;负责本业务工作资料的上报下发工作;协助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建设工程施工放线、验线工作;按规定完成宣传报导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测绘室: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放、验线定桩工作;负责地形测绘工作;按规定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成果报告测量工作;协助调查相关建设纠纷;协助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业务的工作资料上报下发工作;按规定完成宣传报导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建筑管理股:现有人员2人,均为内部借用。主要职责:1.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准入、建设监理、质量安全及相关中介机构;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及市政企业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全县建筑领域信息汇总及公开,建筑业统计报表工作;参与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单体工程验收登记及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变更工作;组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投诉件转办、督办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现有人员3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和管理,负责受理工程施工招标备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依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对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监察室:现有人员2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全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协助上级纪检机关及局党委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检查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三公开监督”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廉政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及全局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咨询、诫勉。协助上级纪检机关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廉政宣教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全局工作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城市建设股:现有人员2名。主要职责:指导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地下管网、燃气、园林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建项目建设的协调及统计工作;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工程造价股:现有人员2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调解处理全县工程造价经济纠纷和日常工程造价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全县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管理;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人工单价价格调查、测算、上报工作;负责对我县城市住宅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管理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计划财务审计室:现有人员3名。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局年度部门预算及决算,并向社会公开;负责财政拨付的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和结算;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负责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属改制企业遗留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五险一金、机构编制、职称评聘、统计等工作;负责管理财务档案、资料;负责上级专项经费及项目资金的申报和下拔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及记帐工作;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党委办公室:现有人员3名。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党委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起草、校核、上报、下发、归档党委的各类文件;负责党委会和党代会的筹备和组织记录工作。做好以党委名义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通知、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组织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党委做出的决议、决策、决定等进行催办、督办;负责按时上报党委有关工作报表;完成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单位情况
1、自来水公司: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经理1名,副经理3名,定编33人,现有在编人员176人,其中:在岗112人,外借4人,轮岗24人,退休36人。主要职责:负责县城自来水生产、供应及管道安装、维修。
2、建筑设计院: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院长1名,副院长3名,定编22人,现有人员45人,其中:在岗35人(含临时聘用人员21人),退休2人,挂编8人。主要职责:建筑工程勘察与设计。
3、乡村规划局:全额财政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定编5人,乡镇定编26人,现有人员37人,其中:在岗27人(局机关6人,乡镇规划助理员21人),退休1人,外借7人,病养1人,挂编1人。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城建档案室:全额财政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定编2人,现有人员6人(含自聘人员1人,借用1人),其中:在岗4人,外借1人,停薪留职1人。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档案收集、归档以及管理工作。
5、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现有人员18人,其中:在岗12人(含临时工3人),外借4人,借用1人,退休1人。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管理。
6、建筑施工管理站: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现有人员21人,其中:在岗10人(包括从外借1人,自聘1人),停薪留职2人,外借5人,退休4人。主要职责: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定额管理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和施工管理。
7、工程招投标代理中心:中介机构。现有人员14人,其中:在岗8人,外调入1人,外借出1人,退休1人,自聘人员3人。主要职责:工程招投标代理及咨询服务。
8、工程质量检测站:中介机构。现有人员13人,其中:在岗11人(临时工3人),退休1人,轮岗1人。主要职责:办理检测委托业务;按试验规范进行建筑材料检测及审发检测报告。
9、监理公司:企业性质。现有人员27人(其中4人从本系统事业单位借调,23人为聘用人员)。主要职责:受建设单位委托管理承包合同、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10、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性质。2009年进行改制,2010年12月完成改制。原有各类专业技术和岗位管理人员12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15人,“五大员”60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31人。改制以来,返聘职工45人,其中科室上班人员9人,项目部上班人员36人。现有资质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经营范围为建筑业。主要职责: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承包。
11、江西淦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2014年成立。现有人员3人。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区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进行对外融资;代表政府出资,对上述公用设施进行投资参股和运营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参与县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制定本县规划建设事业的政策、制度和年度计划,提出本县规划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
(二)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计划和推广技术经济政策;负责全县建设技术市场,组织推广、转化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实施建筑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县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工作责任。
(三)承担县城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责任;负责集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县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县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对历史文化名镇名居和古迹进行审查报批以及保护工作;参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国土规划的制订;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标和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工程标准定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建设档案工作;审核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和建筑制品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
(五)承担全县城镇供水和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
(六)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村镇市政设施建设、村镇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全县重点示范镇、重点镇、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生态改善工作。
(七)承担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责任;指导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执法监察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指导全县燃气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县燃气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信息
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金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桂保
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县人防办主任、四级调研员范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长级)陈喜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长级)刘建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翠红
二级主任科员钟金林
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自来水公司经理傅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丁建龙
咨询电话:0796-2162089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淦中路6号经济服务中心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咨询电话:0796-2161028
办公地址:新干县城东大道与站前东路交汇口,商会大厦北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