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生态文明建设报告。
(二)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 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 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 工作。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价格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和政府制定价格(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政府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全县重点项目安排意见,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使用、管理合资铁路中地方出资及征迁建设资金,代表县政府参与合资铁路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
(六)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产业发展,统筹铁路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护、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工作, 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统筹全县节能降耗、能源“双控”综合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履行对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能源利用违法案件的处罚、能效标识管理等职能。
(九)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苏区振兴发展、长江经济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新宜吉三市六县合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参与地区经济协作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能源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订能源(电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能源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开展煤炭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长输管道)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电力事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活动实施监管,强化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信访、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五型政府”建设、信息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省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规划中期评估及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和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监督管理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上级资金的建设项目;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县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受理、办理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
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强化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
(四)经济体制改革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委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
(五)生态文明股。承担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和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核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承担全县节能降耗、能源“双控”综合协调有关工作,承担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承担全县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组织全县开发区改革创新重大政策、重大课题 研究和规划编制。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全县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核工业(工信部门管理的除外)、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类重大项目;承担县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优化、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承担县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钢铁、煤炭、建材、有色、石化、纺织、船舶等行业有效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和建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承担县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
研究全县交通重大基础产业发展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和协调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协调做好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的制定安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全县铁路建设发展,组织协调铁路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与邮政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实施邮政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交通投资项目;负责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协调、落实和推进工作。
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在规定权限内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煤炭行业管理有关事项。
(六)社会发展和农村经济股。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估。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研究人口发展政策,拟订年度人口计划。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社会领域公共建设投资计划建议。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项目投资。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
研究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发行企业债券的申报工作;参与推进政府投资性产业基金的发展。综合分析全县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优惠贷款项目;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牵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指导、督促、检查并考核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方案;研究起草地方性价格规范性文件;负责权限内商品价格的管理,组织拟定管理权限内商品价格管理原则和办法;组织和开展管理权限内商品价格拟定和调整价格听证,提出政府指导商品定价和调价建议;组织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政策的实施。负责对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负责组织政府制定价格(收费)听证;提出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组织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涉案价格认定工作。
三、编制说明:
行政编制16名。设主任1名、 副主任2名,股级职数7名。
四、设置依据: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9〕11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干办发〔2019〕1号)
五、领导信息
四级主任科员---聂香如
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干飞
党组成员、副主任---朱贵芽
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晓凡
新干县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杨武华
咨询电话:0796-2162089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淦中路6号经济服务中心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咨询电话:0796-2161028
办公地址:新干县城东大道与站前东路交汇口,商会大厦北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