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条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贯彻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普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职业高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德育,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搞好体育卫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学前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做好普通话推广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做好师资调配工作。按照《教师法》做好师资管理工作。抓好校长培训和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和执行教育经费预、决算,指导学校搞好财务管理;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促进校办产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负责全区的成人教育工作,加强宏观管理,做好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协助局长组织协调全局工作,了解和综合全局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的情况和工作动态;根据领导的布置起草有关文稿;负责审核各股室起草的局级文件;参与局机关重要会议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对这些会议部署的工作进行督办和反馈;负责办理机关文书、督办查办、记录办理重要电话、机关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文印工作和收集处理教育信息;管理印章;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写机关工作大事记和教育年报稿;负责机关内务、安全、卫生、用车管理;负责机关接待工作和外事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教学资料的管理和发行指导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办负责局机关和系统单位的党务、纪检以及工、青、妇和精神文明建设、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师德建设、依法治理、行业纠风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干部的培养及管理;负责本系统计生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工作。
三、人事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负责干部、教师、职工的调配、调整及考核、晋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吸收录用,参与拟订新教师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政策规定,负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工作;承办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工作;办理教职工的工资、福利、退(离)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统计以及普教人事统计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配合党委(组)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定和聘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参与中小学校长培训、考核工作,组织中小学教师教育规划实施;完成党委交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办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四、教育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以及教育教学政策、法令;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帮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抓好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工作,根据局的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义务教育证书的验证验印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特殊教育的管理;负责全区成人教育工作,加强宏观管理,做好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抓好干部、职工、农民的文化教育;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国情教育,指导学校开展课外活动,与有关部门一道组织有关科技、艺术竞赛活动。
五、计财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和监督执行本局及中小学年度经费预、决算,组织教育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划拨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免费义务教育对象核准,及时申报免费对象人数和补助金额,协助财政划拨补助专款;负责教育收费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及教育财务结算中心财务工作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属下学校及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属下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协调与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处理教育收费投诉;加强对学校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对中小学困难生助学减免工作;负责职工公有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固定资产购置、办公用具、用品的管理,负责教育局后勤工作;负责管理离休干部医疗补助。
六、德育股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评;指导并协助学校开展德育工作队伍、德育工作阵地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网络建设,组织学生参与德育实践活动;指导学校对学生开展法纪、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股室对所管辖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综治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负责中小学团、队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团队活动;负责中小学团队干部以及少先队辅导员的聘任、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民办学校的德育工作。
七、体卫艺股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组织开展体育、卫生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生卫生保健所建设;指导学校开展体育课余训练、组织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体育竞赛工作;指导民办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
八、督导室对我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我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我区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对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区辖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及其办学水平等级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向区府和局长室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教育督导科研和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工作;参与评审教育先进集体与个人;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区府和局长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端州区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工作,宣传高校招生工作以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安排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考场,准备考务工作,组织考生参加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负责组织并上送普通高考考生档案材料,协助上级招生部门做好录取新生工作。
十、勤工俭学办公室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结合实际,负责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学校的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勤工俭学的财务管理、汇总统计、处理日常工作;管理所属校办工厂、农场的职工,并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出租铺位;与有关股室配合,做好学生用品征订和发放工作;做好学校后勤服务。
十一、修建组拟定新建、扩建校舍的规划布局、建筑方案和计划投资;协调办理新建、扩建校舍的征地工作;协调学校校园、校舍和教师宿舍和维修工作;办理各项工程的报建及审批工作;办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管理各项工程的建筑施工质量;办理各项工程预结算工作;办理各项工程款项的收支工作。
十二、教育财务结算中心配合教育局加强对学校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负责财政返拨租金的划拨工作;负责归入中心统一管理的学校及单位的会计核算及监督工作;负责审核各学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编写各校年度收支说明;负责区属教育系统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汇总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统计上报工作,以及国家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归入中心统一管理的学校票据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归入中心统一管理的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监察室监督检查教育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教育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监控;调查处理教育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受理对教育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根据监察计划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各股室和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上级监察机关的决定,或者本局工作的需要,对股室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负责对机关岗位人员、股室行政作为和行政效能的监察;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十四、安保股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及安全稳定考评工作;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校方责任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区学校安全协管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十五、民办教育管理中心拟定本辖区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托管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协同相关业务处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 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领导信息
吴秀枝(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党组和局的全面工作。
梁坤洪(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一、党委工作:分管统战工作。
二、行政工作:
(一)负责依法治理、教育督导、教育质量监测、政府履职考核、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督查督办(重点项目);协管教育教学、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工作。
(二)负责股室:督导室、民办教育管理中心、托管办。
协管股室:教育股、招生办、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部、信息技术部、质量监测部)。
叶庆华(党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党委工作:分管党建、党群、组织、宣传、学习工作;协管局办公室相关工作。
分管股室:机关党委。
协管股室:办公室。
劳珮璇(党组成员、副局长、结算中心主任)
一、党委工作:分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工作。
二、行政工作:
(一)分管财务、学校基建工程、校舍及其他房屋安全、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勤工俭学、扶贫、助学、综治维稳、监察、信访、应急、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挂点服务企业。
(二)分管股室:计财股(修建组)、结算中心、资助中心、体卫艺股。
杨 坚(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党委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工青妇群团组织、关工委、人才工作。
二、行政工作:
(一)分管人事、教师培训、学校德育、团队、心理健康教育、社区共建、校园安全(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师生人身安全及安全教育、消防、交通、防溺水、禁毒、校车等)、巩文、师德师风。
(二)分管股室:人事股、德育股、安保股、团委、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部、综合发展部)。
马乃棉(党组成员、副局长、区招生办主任)
行政工作:招生考试、教育教学科研、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事业统计、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实验室安全、语言文字;协管民办教育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分管股室:教育股、招生办、语委办、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部、信息技术部、质量监测部)。
协管股室:民办教育管理中心、托管办。
梁 婕(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主任督学、办公室主任)
一、党委工作:分管党代表、机关党建、培训工作;负责落实端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行政工作:
(一)分管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督查督办(重点项目)、政务(校务)公开、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宣传、档案、保密、计算机网络安全;协管依法治理、教育督导、教育质量监测、政府履职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分管股室:办公室。
协管股室:督导室。
咨询电话:0758-2732996
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北、星湖东路南侧8号端州区(城东)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9:00-12:00(需预约)。(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梁 婕,联系电话:2250545(八楼);办公室第二负责人:陈艺华;联系电话:2232261(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