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上报备案,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负责各镇(街道)、各部门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本系统负责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本系统有关审计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加强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和法制协调,推进律师、公证人员从业行为监管方式创新,健全监管标准和信用等制度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职业道德建设。
2.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建成覆盖全市、事项齐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
领导信息
张艳玲(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陈敬仪(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援处、矛盾排查、安置帮教等工作。
梁凤娴(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区普法办)、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信访、法律宣讲、综治、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乡村振兴、扶贫、禁毒、创文等工作。
陈小圣(副局长):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证处、公职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股(律师工作管理股)、村居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
黄奉媚(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分管组织人事股、党建、纪检监察、计生、工青妇、财务等工作。
蔡政理(四级调研员):协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 依法治区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股(律师工作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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