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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 正科级,加挂肇庆市鼎湖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置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 股,负责处理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肇庆市鼎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 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区人民政府委 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 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四)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五)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区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投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子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八)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并拟订有关改革方案,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
(十)组织拟订地方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各类重大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十一)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地方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地方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粮食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地方储备粮和应急物资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和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地方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三)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四)研究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牵头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制度规范,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原区科工商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2、原区科工商务局的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3、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行政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4、区发展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5、区发展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6、区发展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鼎湖分局;
7、区发展改革局的综合交通建设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8、区发展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区发展改革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领导信息
黄国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和机关党委全面工作。
梁仲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粮储局局长):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三防工作,负责储备粮管理中心及下属粮储、加工企业工作。
王有福(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综合规划、经济监测、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改革、信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特色小镇、挂点村(居)等工作。
龙炬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项目投资管理、重点项目、能源管理、安全生产、重大平台建设、行政服务窗口等工作。
谭秀芳(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财务、创文、组织人事、人口计生、工会、共青团、妇委等工作。
何鉴清(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和项目投资管理等工作。
尹华跃(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等工作。
咨询电话:0758-2588530
办公地址: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管委会大院二号楼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8-2588535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肇庆市鼎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话(传真):0758-2622318;综合规划与产业股(体改与信用建设股):0758- 26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