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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渔业渔民渔船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和完善渔业管理、发展有关制度。
(二)组织拟订全县渔业渔民渔船事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渔业渔民渔船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渔业渔民渔船发展中长期规划、渔业渔民渔船经济发展规划。
(三)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海洋牧场建设、休闲渔业发展、渔业标准化生产,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四)配合有关部门承担重大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
(五)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六)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产苗种和水产养殖中的渔用投入品使用、药物残留检测的监督管理、良种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无公害水产品质量认证和水产品产地认定相关工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条约相关工作,负责渔业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七)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查处渔业安全事故。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刘兴革 党委书记、 局长
明忠越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幼雄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29-6131016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邮政编码:1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21839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邮政编码: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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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16123,0429-6116234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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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绥中县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办公地址:绥中县和平街西段8号;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