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一)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
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博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审报批工作。
(十八)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十九)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聂晓巍 党委书记、局长
郭海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培娇 副局长
郑永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29-6131016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邮政编码:1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21839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邮政编码: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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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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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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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地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28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