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利方面的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相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投资计划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县内重要河流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河道生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经费的管理以及对全县移民干部进行培训。
(十一)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领导信息
赵铁铮 局长
吴星 副局长
马学海 副局长
娄德纪 副局长
咨询电话:0429-6131016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邮政编码:1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21839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邮政编码: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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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16123,0429-6116234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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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绥中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429-6150588 ;办公地址:绥中县和平街东段9号;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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