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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交通运输局(绥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港口、港口物流、地方铁路行业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统筹县内公路、水路、港口和港口物流行业发展,协调地方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制定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航运规划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县内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渔业船舶检验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负责辖区内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核定的各项业务,依法对渔业船舶进行强制检验,对违反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
(十三)承担交通战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李方起 局长
徐金龙 副局长
满 旻 副局长
李洪伟 副局长
咨询电话:0429-6131016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邮政编码:1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21839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邮政编码:1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16123,0429-6116234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舆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及机关保卫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调查研究、综合性材料、文件的起草与综合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