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县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落实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领导信息
胡柏松 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局长
阚玉光 副局长
王 娜 副局长
郭海峰 副局长
咨询电话:0429-6131016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邮政编码:1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21839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邮政编码:1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6116123,0429-6116234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姓名:王彦文;办公电话:0429-612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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