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市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市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市成员开展各类社市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市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公(国)有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在地统计、初级卫生保健、献血、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撤村改制公司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429-5812530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兴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兴城市古城街道办事处办公电话:0429-5452870;大厅电话:5452619;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党政领导及机关各部门工作。(2)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后勤保障、来访接待工作。(3)负责行文、收发报刊、信件、上级文件及来电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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