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辖区内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农林牧水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负责辖区内村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村级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429-5812530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兴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兴城市沙后所镇人民政府地址:兴城市沙后所镇西关村;办公电话:0429-5712234;民政办公室 联系人:高阳 1、救助本镇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2、发放军烈属、残疾军人、复退军人、原大队干部、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项生活补助,以及救济救灾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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