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指导、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工作,维护贫困线以下的城市居民、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负责监督《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与落实。
三、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办理行政区划变更事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检查地名标志及门牌的设置更新和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资料。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处、仲裁工作。
四、负责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婚姻登记机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负责本区域内的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倡导文明节俭、健康的丧葬习俗。
五、负责本区域内的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即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级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七、负责指导基层政权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方法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八、负责接待处理民政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民政信访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429-4199088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九龙中学西北侧约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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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葫芦岛市南票区民政局局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电话:0429-4929008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