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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意见,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只能给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设计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负责《<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区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7、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8、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9、依法行使区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10、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11、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配合做好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3、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15、?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我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改善我去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区金融业发展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加快我区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金融聚集区建设,推进我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17、承担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推动我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18、拟订全区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金融创新,协调指导全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拟订我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9、拟订我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0、拟订我区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21、拟订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22、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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