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利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保障和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和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和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执法。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九、作为全区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29-2122212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邮政编码:1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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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承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起草和监督执行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9-265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