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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3
负责人:马贵华
官网:http://zwfw.hld.gov.cn/hld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vname=211402&isnormal=1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疏港路华夏国际五金城1001-20号楼, 邮编: 125001
联系电话:0429-2123165,传真: 0429-255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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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政府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管全区公证、律师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司法所建设,监督和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管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警车、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一)负责本部门党的全面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及本部门本系统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葫芦岛市连山区司法局办公室、政治处 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内部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局劳动工资、统计、文秘、信息、机要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办理机关日常工作。对局办公会决定事项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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