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和修订,专业规划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更新、“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的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合理开发利用、市场监管、有偿使用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国土空间和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六)负责园林绿化工作,推进社会绿化和“公园城市”建设。负责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使用安全、有关房屋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和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住宅和商业地产业主委员会工作,办理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相关投诉举报。
(十)负责民防和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国土空间、测绘、房屋管理、园林林业等领域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