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建立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环境提升。
(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街道城市管理及执法活动。
(三)负责环境卫生监督整治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及执法工作。负责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容市貌的维护和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宣传品、景观灯管、招牌标志、架空管线、路名牌、城市道路井(沟)盖等的维护管理、监督整治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六)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隧道、通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以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管线、杆线的行政管理、路政执法和开挖恢复工作。
(七)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工作。牵头负责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行为。
(八)负责非机动车的停放秩序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
(九)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