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复议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配合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八)负责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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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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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东新,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领导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工作履历:曾任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东湖街道工委书记。2020年9月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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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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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胜利,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籍贯浙江,大学学历。 领导分工:分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矫正帮教科、阳光中途之家。工作履历:曾任新中街中学副校长、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2011年任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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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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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水华,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籍贯江西,研究生学历。 领导分工: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调解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员协会。 工作履历: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研究室主任、区纪委正科级纪检员、区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区委巡视组第二组副组长、区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区纪委宣传部长。2006年任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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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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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宏,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籍贯北京,大学学历。 领导分工:分管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正阳公证处、律师协会。 工作履历: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科科长,朝阳区司法局副调研员。2010年任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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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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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昍,女,汉族,1972年1月出生,籍贯河北,大学学历。 领导分工:分管政工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工作履历:曾任北京市朝阳区法制办复议科科长、综合科科长、区法制办副主任。2012年任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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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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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果丽,女,汉族,1970年4月出生,籍贯河北,大学学历。 领导分工:分管行政复议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工作履历:曾任北京市朝阳区法制办信访复查科科长、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区法制办副主任。2017年任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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