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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社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关,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为正处级。
朝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朝阳区委社会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三)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四)拟订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研究推进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六)协调指导本区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七)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八)负责对本区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协助做好街道系统区委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街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监管。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措施办法,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本区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办法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拟订本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措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措施办法,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拟订本区行政区划管理办法。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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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朝阳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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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月凤,女,汉族,1968年9月出生,籍贯北京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社区办公室主任、劳动和社会保障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工委副书记,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大屯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大屯街道工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政协党组成员,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局长、二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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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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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委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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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区委社会工委副书记、区民政局副局长(委局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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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籍贯山西沁源,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程度。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信息科科员,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综合科科员,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办事处(乡)主任(乡长)助理,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办事处(乡)副主任(副乡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工委(乡党委)副书记,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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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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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抓好队伍建设与街道工作体系,分管组织人事科、街道工作科、社会事务管理科、机关党委、婚姻登记处、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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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朝阳区监察委员会驻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社会工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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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蓉蓉,女,汉族,1978年8月出生,籍贯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政办公室科员,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政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科科长,中关村科技园电子城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关村科技园电子城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组宣科科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纪工委(乡纪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纪工委(乡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纪工委(乡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三级调研员,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朝阳区监察委员会驻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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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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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分管驻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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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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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放,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山西晋城,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助理,清华大学团委组织部部长(正科级),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麦子店街道工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麦子店街道工委副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麦子店街道工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麦子店街道工委副主任、三级调研员,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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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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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抓好社会组织与养老服务体系,分管社会组织科、养老工作科、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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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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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女,汉族,1970年9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文化程度。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解放军天津警备区战士,解放军总参谋部外事局战士,解放军北京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员,解放军总参谋部原防化兵部门诊部护士,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超转人员管理科科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政工科科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民政科副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财务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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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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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抓好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体系建设,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科、财务科、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政协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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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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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青远,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江西省新余人,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办公室科员,北京市朝阳区医院管理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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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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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张健同志抓好体系建设。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社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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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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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博洋,男,汉族,1986年4月出生,籍贯北京,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文化程度。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政策研究科科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政工科副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救济科副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民政科科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研究室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研究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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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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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抓好社区党建与法制宣传体系,分管办公室、研究室、社区党建科、法制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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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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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梅,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籍贯北京,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程度。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解放军39056部队司令部通信营战士,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科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副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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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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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抓好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分管社会福利科、社会保障科、低保中心、捐赠中心、慈善协会、福彩中心、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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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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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北京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3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植物保护站科员、农艺师,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农财科科员,预算科科员,行财科副科长,街乡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科长,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派驻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办科长、副处级调研员,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派驻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现任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派驻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区民政局副调研员、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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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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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张健同志,做好财务科工作;协助赵博洋同志统筹街道系统固定资产清理和管理的相关工作;统筹街道系统税源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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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468516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机关信息化建设、信访维稳、人民武装、机关安全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统筹协调及街道政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办公地址: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办公电话:67315765;传 真:6731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