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大数据中心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化工作和电子政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年度计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工作,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组织“互联网+”技术创新,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服务。参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建设运维“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区、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开放、共享、管理等标准规范,编制全区统一的大数据资源目录。
(四)负责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调建设、运维管理;负责组织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外网规划和建设、运维管理;统筹协调全区电子政务服务系统的开发应用。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
(五)负责区级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技术保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网上政务公开的技术支持。负责全区各部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开展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指导项目实施,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效能评估。
(六)承担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平台技术维护工作。
(七)承担区级网络投诉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民呼我应”信息化应用平台服务系统等群众诉求平台的建设维护和转办工作的技术支持。
(八)负责协调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区政务大数据云平台系统及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等相关工作。
(九)承担全区电子政务骨干网络使用的日常维护工作,并为全区重大会议、活动和应急事务处理及网格化指挥等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保障服务。
(十)推进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党政机关网上办公,负责业务指导及技术培训;负责全区信息化、大数据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做好大数据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百锦街258号 固定电话:027-8591641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大数据中心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