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能信息
一、简介
2002年1月,为加强黄陂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区人民政府组建了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2013年12月,黄陂区城市管理局改设为黄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并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名称牌,为区人民政府直属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2019年3月,更名为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监督区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各街道(乡)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2、在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木兰乡等区域行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餐饮单位油烟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无照商贩,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3、负责全区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城镇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和城市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7、负责区管景观灯光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指导、
监督门面招牌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路名牌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张贴张挂宣传品的许可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架空管线的容貌监管;负责督促城市道路井(沟)盖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对井(沟)盖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负责户外国旗悬挂的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综合管理110联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