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规划科
3.国民经济综合科
4.固定资产投资科
5.产业发展科(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6.创新发展科
7.价格管理科
8.粮食管理科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区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区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援疆政策,组织协调对口援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能源工作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组织落实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十六)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承担全区粮食调控职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
(十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 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