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职能信息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
1.综合处 7.投资促进中心
2.土地规划和建设处 8.创新生态科技谷建设服务中心
3.产业发展和招商处 9.政务服务中心
4.社会事务处 10.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5.战略研究所 11.退役军人服务站
6.土地储备分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日常建设管理工作,具体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总体建设进度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
(三)负责招商引资及社会事务管理;
(四)履行武汉市委市政府、蔡甸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