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根据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大学毕业生保障房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以及全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许可和合同备案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
(四)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房地产市场体系,组织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五)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负责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核查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市场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估价)行业的管理。
(七)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承接查验等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危险房屋管理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全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区属直管公房管理。指导开展全区白蚁防治工作。
(九)负责全区有关房屋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
(十)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推进房管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会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房产档案管理和住房信息查核工作。
(十二)按规定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认真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全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领导信息
李传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桂平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交易监管、窗口服务、房地产市场管理、法规建设、政务改革、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房管站、房产交易所、档案室、开发管理办公室、测绘队、房产政务窗口管理办公室、法规科、房屋租赁发展中心。
褚绪庆(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负责纪检监察、党建党务、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群团建设、组织人事、财务审计、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安全生产、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后勤、文明创建和意识形态建设、计划生育、信息报送等工作;分管局党政办公室、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站、保障房管理中心、工会、信息办。
咨询电话:027-65397000
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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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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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丽岛紫园小区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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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入境周六延时服务请特别注意
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口办 办公地址:洪山区南湖文秀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房管窗口;办公电话:027-6539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