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区级直接登记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指导街道(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八)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洪山区行政区划图。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陈淑琴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刚同志负责规划财务、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民政信息化和标准化、议提案办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环保节能、档案管理、社会救助、残疾人福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和慈善事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审科、社会福利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区社会福利院和慈善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剑舞同志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机要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市区长专线和城市留言板办理、普法、计划生育、科普、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工作,分管党群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区服务中心、民间组织管理科、婚姻登记处和社区志愿者协会。
三级调研员董祖恩同志负责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区划地名办。
咨询电话:027-65397000
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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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丽岛紫园小区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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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入境周六延时服务请特别注意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公电话:027-87384620、87385521、87381362、87678568、87299478;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