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辖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协调推进健康青山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基层实际的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国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区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诈。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一级调研员、党委书记、局长:冯晓红
党委委员、副局长:高萍芳
党委委员、副局长:程 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耿维东
三级调研员:魏 娟
党委委员:卢凤春
咨询电话:027-86331885
办公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八大家花园4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武汉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区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65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