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内相关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区级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经济运行中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统筹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调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区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的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产业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意见,协调服务业发展。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负责青山区国内经济协作交流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以及友好城市或城区的联络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援疆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区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筹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统筹全区循环经济发展。提出健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应急保障预案;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负责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管理;开展对全区政府定价商品(收费)的价格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开展对公用事业和公益性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科研创新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监管能源市场运行。
(十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肖建洲
副局长:胡 亮
副局长:满桂莉
一级调研员:薛 波
二级调研员:刘 军
咨询电话:027-86331885
办公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八大家花园4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