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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市政府有关教育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六)负责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统筹管理全市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本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市民办教育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拟订。
咨询电话:0429-2193011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24-86896846(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葫芦岛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察督办、文字综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和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机动车辆管理;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市教育局三楼,办公电话:0429-31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