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承担辖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价值评估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承担辖区土地征收征用、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市政交通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地质勘察行业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辖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九)负责辖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更新和城市雕塑、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咨询电话:029-86112345
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区审批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43号办公楼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