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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含知识产权、商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调查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职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食品、药品等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等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含酒类)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牲畜屠宰监督管理、肉品市场监督、动物卫生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渔政管理、农业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的抽验,组织查处初级农产品、防疫检疫、渔政等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化运用、交易运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处。负责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落实。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检测工作。
(十九)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提高全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 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5. 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两法衔接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并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3. 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推进商事类和食药类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事类和食药类事中事后监管。
一、局领导分工安排及基层联系点
段国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黄 涵(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纪检监察;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民宗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会、妇联、共青团及残联、工商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促进与发展工作;牵头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绩效管理综合协调及牵头局从严治党绩效考核指标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绩效指标落实。分管人事监察科、老干科、机关党委、知识产权科。对口联系新华市场监管所、北湖市场监管所。
熊承俊(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食药安全综合协调及食药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分管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对口联系花水市场监管所、唐家墩市场监管所。
陈 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和十四五普法工作;负责执法稽查、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执法工作;负责投诉举报、消费维权及消协工作;负责牲畜屠宰管理、动物卫生防疫、渔政及长江禁捕工作。牵头落实局全面依法治国绩效考核。分管法规科、稽查科、投诉举报科。对口联系万松市场监管所、中央商务区市场监管所、常青市场监管所、动监所。
谢 燕(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监管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及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市场和合同监管科、价格监管科。对口联系前进市场监管所、民意市场监管所。
密志辉(一级调研员)牵头开展华南专班工作。
李新华(二级调研员)负责产品质量监管、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标准化工作、计量监管及质量强区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区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质量监管科、特种设备监管科、标准计量监管科。对口联系汉兴市场监管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质检所。
张 强(二级调研员)参加区拆迁专班工作。
聂世海(三级调研员)负责政务管理、后勤保障、局内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个私协会等工作;负责企业登记管理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牵头绩效管理中深化改革清单指标落实;协调局精准扶贫工作。分管办公室、信用监管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科。对口联系民族市场监管所、民权市场监管所、满春市场监管所。
丁 慧(四级调研员)负责驻村扶贫工作。
咨询电话:027-12315,85633786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咨询电话:027-85767006; 下午五点至次日九点:027-85755159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7号(地铁3号线云飞路D出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室负责人:翟凤辉;电话:65693323;投诉举报处置科 科长:董利平 电话:6569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