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江岸区委、江岸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武汉市江岸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武汉市江岸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有关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群众诉求受理办理的工作规划、推进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指导全区网格化基础建设工作,督促指导网格管理员履行工作职责,对网格管理员队伍进行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评价。
(三)承担区级“民呼我应”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设置各类诉求办理规范流程,对群众诉求迅速回应,分层分级分类处置。管理调度、综合分析全区“民呼我应”工作,实时对全区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专题研究、综合协调,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按程序上报。组织群众和第三方机构对承办工作进行专业评价考核。
(四)承担市政府12345市长专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市城管委12319数字化城管平台转办、江岸区59712345区长专线等渠道群众、基层和企业诉求事项的受理、立案、派单、结案、回访等工作。
(五)承担上级转办件、领导批示件的受理、立案、派单、结案、回访等工作。
(六)承担群众投诉平台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对全区责任单位办理群众投诉事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承担网格化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汇总各类数据,综合分析群众投诉情况,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八)承担对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承担对口市级部门的衔接沟通,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日常业务指导、工作部署、督办考核等各项工作任务。
(十)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一)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业务范围,江岸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内设3个机构:
(一)综合科
(二)指挥处置科
(三)网格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和经费形式
江岸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领导信息
梅国胜 江岸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刘之强 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婷 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咨询电话:027-82902366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咨询电话:027-82902366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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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