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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关于园林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拟定相关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行政法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二)编制区园林绿化工作的计划。按规定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城市城市绿线、生态控制线、湖泊“三线一路”、生态红线等规划,并参与城市绿线管理。编制树种规划。研究制定辖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统筹区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审核区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按规定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建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协调区级园林绿化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检查指导辖区绿地的保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和附属绿地等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开展资源检查。
(五)负责检查指导辖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对已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化进行监督、管理,对附属绿地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指导大树栽移、植物修剪、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六)负责区属公园的行业管理。对公园的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文明游园、安全稳定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公园文化活动和科普教育。
(七)负责推进社会绿化。开展义务植树和生态宣传教育工作。协调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八)负责园林改革等工作。指导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改革。
(九)负责监督管理区级园林绿化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开展全区绿化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的园林绿化、普查、统计和信息的收集工作。
(十)负责园林科技人才等工作。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和标准化等工作。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参与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园林局切实加大园林建设力度,实施辖区重要园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城市绿地和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生态保护体系。
领导信息
向晋红: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安全生产工作。
罗琴英: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抓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保密、老干、群团、绿委办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分管机关党总支、绿委办、绿化队。
胡喜元: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区绿化规划、绩效目标管理、绿化重点项目督办协调、绿化建设用地的征地移交手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分管规划发展科、堤角公园管理处。
邵金将: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负责法治建设(普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关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维稳、精准扶贫、财务、固定资产、督查督办工作,协助局长抓安全生产、审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分管办公室。
高作胜:二级调研员。协助做好规划建设、绩效目标管理、绿化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张为民:副局长。负责绿化养护管理、社会绿化(辖区绿化在建工程)督办协调、园林绿化大城管考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移交、行政许可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分管建设管理科、绿化队。
咨询电话:027-82902366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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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武汉市江岸区园林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组织人事、安全维稳、政务公开、精准扶贫、安全、保密、议提案办理、法治宣传教育、综合业务等工作。监督管理园林项目专项资金,提出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