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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4月,成立江岸区人民政府建设科,负责江岸堤防、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程和市政建设管理;1958年8月,撤消建设科成立江岸区建设局,兼管园林、堤防及城市规划,至1962年6月,撤消建设局,恢复江岸区建设科;1963年3 月,组建江岸区城市建设办公室,到1970年4月,区建设科、房地科、房地公司、泥木修缮公司、园林科合并,成立江岸区革委会城市建设局,1973年4月,撤消区革委会城市建设局,恢复区建设科,同时建立区城市建设委员会,区建设科、房产公司、园林科三单位归口区城建委管理;1984年6月,成立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属区城建委二级事业单位,1998年9月,江岸区城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江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机构改革,撤消江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江岸区建设局。2010年3月机构改革,对江岸区建设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2015年,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筑管理站划为公益一类,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划为公益二类。2016年随着工作职能的增加,区编办对建设局机构人员编制职数进行了相应调整。2019年,机构改革,加挂区民防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拟订城区市政道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承担辖区市政规划道路的新建和全面改造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区级财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制定辖区内老旧社区破损道路改造和路灯建设安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组织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编制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计划,督办各相关单位建设实施。协调推进辖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
(七)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监督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
(八)负责全区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监督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负责区人防应急指挥场所和信息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区城市防空袭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战时全区人民防空袭斗争。
(九)负责协调推进市、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组织辖区部分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和区级市政规划道路工程的征地征收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封海琳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国华 协助主要领导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和文明创建、机要保密、档案、组织、干部人事、老干、工会、妇联、统战、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群众投诉、议提案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治、双拥工作;负责长江左岸创意设计城产业、规划、项目落地等协调工作;负责招才引智、创意产业重点经济指标监测等相关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和发展规划科。联系、协调江岸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市政工程处相关事宜。承担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方学军 负责辖区市政道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和市政规划道路新建、改造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的同步建设、集约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海绵城市、社区足球场建设工作;负责老旧社区路灯建设安排和实施工作;负责老旧社区破损路的改造建设工作;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经济指标监测。分管投资计划科和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担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向东 协助主要领导抓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区管建筑工程和城市次干道、支路等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管、区管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管建筑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初审管理;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协调地面沉降处理和防治工作;负责建筑业增加值重点经济指标监测;负责行政执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等工作。分管法治监督科、建筑管理站和消防中心。承担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级调研员:谢松弟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
二级调研员:金 霞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
三级调研员:赵宏伟 负责辖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监督管理;负责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人防通信警报、区人防应急指挥场所和信息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区城市防空袭预案,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演练等相关工作。分管民防人防科和人防平战结合管理所。承担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王晓 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征地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的协调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承担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
一、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均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自管理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负责。
二、主要领导外出期间,委托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局日常工作;其他人员外出期间,由主要领导指定班子成员代管其工作。
咨询电话:027-82902366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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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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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办公室 [三号楼5012] [联系电话:82739291,传真:8273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