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征收与补偿、人民防空、城建档案、管网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运用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以及全区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协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做好全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许可工作。
(四)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五)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交易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商品房合同备案及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核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市场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估价)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区房产出租、抵押、交换管理,实施房产市场的收费管理。
(七)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承接查验等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完成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危险房屋管理及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开展全区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有关房屋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动态跟踪。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
(十)负责对区内全社会各类房地产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房屋及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
(十一)负责室内装饰管理,维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十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核及批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审核、下达全区城乡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统筹推进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和基础设施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集镇和村庄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参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指导促进行业发展;负责全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的从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和区属施工企业建筑业产值统计、分析、上报。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管和备案工作。
(十六)承担区内新、改、扩建项目现场消防技术检查工作;做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消防质量、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化工作。
(十七)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法定建设程序的报建审批,审核办理项目经理(总监)变更、解锁等工作;依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实施行业监管;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备案。
(十八)负责辖区房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城区管网建设综合协调,负责市政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工作。负责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工作。组织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监督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
(二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综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征收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对实施征收的项目组织听证、调查、登记并公布结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协调解决轨道交通建设中的征地、拆迁、还建、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房产和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对住建系统列入城建档案业务范围的单位和部门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住建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及运行管理工作;接收、保管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各种载体的城建档案、资料;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安全保护和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二十五)协调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建设。
(二十六)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夏植淼同志 主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二级调研员 张冬莲同志 负责住建经济指标(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文明创建、计划生育、双拥、老干部工作;负责统筹督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优化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双评议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测与研判;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与刘剑同志互为AB角。
分管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监察组、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住建窗口。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仕玺同志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旧城改造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历史遗留办证工作;负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二级单位档案升级)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与陈铭红同志互为AB角。
分管局房产管理科(村镇建设)、局信访办、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城建档案馆(建设信息中心)、局属物业公司、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剑同志 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管理、重大事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研究、法律事务、行政审批(“四办”改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督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负责局信息公开的审核;负责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及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测绘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监管、白蚁预防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精准扶贫(驻村挂点)工作;负责查控违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局属改制企业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与张冬莲同志互为AB角。
分管局政策法规科、局房产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组、区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区测绘地理信息院、区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区庙山房管办事处、区房屋安全管理中心、局精准扶贫作战室、局属改制企业。
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铭红同志 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负责路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及商砼管理工作;负责轨道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决算工作;负责城镇地下管线建设协调、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城镇管网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与王仕玺同志互为AB角。
分管局综合管理科、区人防战备设施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商砼站)、区城镇管网建设办公室、区轨道交通管理办公室、区建设工程造价决算中心、区建筑设计院。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建筑管理站站长 金本辉同志 负责建筑工程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勘测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工作;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与李国林同志互为AB角。
主管区建筑管理站及其四个分站;分管区勘测设计管理办公室、区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负责主管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级调研员 李国林同志 负责项目审批管理、城建计划管理、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编制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和全局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大城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智慧住建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与金本辉同志互为AB角。
分管局建设管理科、区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区市政管理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武汉永泰监理公司、市政总公司、局各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咨询电话:(027)81568666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27-81815652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华街东1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7-87012345
办公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北华街与武咸城铁轨道交汇处)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武汉市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政策调研工作;负责督办、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及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报道、草拟重要文稿、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工青妇、老干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