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定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江夏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及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承担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江夏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员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业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道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领导信息
党委副书记、局长倪纯涛:主持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全面工作。联系区人民医院。
党委书记黄海:主持卫生健康局党务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思想政治、精神文明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郑芝清: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卫生健康年鉴和档案史志、保密、两型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和物价工作;负责卫生应急,民呼我应、营商环境、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河湖长制工作;负责规划发展、政策法制、节能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应急办、项目建设专班,联系区卫生学校,郑店卫生院、庙山、藏龙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街道计划生育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亚元: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局机关“双评议”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医学继续教育、对外交流、科技、双拥、统战、老干部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及其他公共卫生(含精防、皮防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监察室、工会(含局机关工会)、妇委会、团委,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精神病医院、区皮肤病防治所、五里界中心卫生院、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街道计划生育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光春:负责医政医药管理、中医药管理、医疗装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改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含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医疗急救(含救灾、防汛、征兵体检、国防动员、残联和疾病救助)工作;负责健康扶贫、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以及医学会、红会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管理科、法监科、基层卫生科、红会、医改办,联系120急救中心、区中医院、区卫生计生执法督察大队、金口中心卫生院、金水卫生院和金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街道计划生育工作。
党委委员朱海山:主持区妇幼保健院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董明娜:主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级干部章有文(正处职级):负责老龄健康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老龄健康科,联系安山卫生院、法泗卫生院及街道计划生育工作。
副处级干部刘新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全民生: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朱芙蓉:负责区计划生育、人口监测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妇幼健康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计生协会、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办公室(绩效目标管理),联系区妇幼保健院、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坡中心卫生院及对口街道和省果茶所、省畜牧所计划生育工作。
四级调研员方斌: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胡辉:负责爱卫、创卫复审工作;分管血防,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信息统计调查;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含三下乡)、科学素养工作;负责扶贫驻点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健康江夏建设办公室、信息中心、宣教科,联系区血防所,乌龙泉、舒安、湖泗卫生院及街道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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