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参与全区有关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文件的拟订。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制订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参与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做好备案工作。管理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
(八)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园区、各街道、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
(十一)负责全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统计“三级”网络建设及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27-84851224
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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